简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并且要约内容具体确定。要约 邀请则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邀请其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成立所应当具备的 主要条款。
(2)要约中包含当事人愿意接受要约拘束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合同就成立。要约邀请不含 当事人愿意接受拘束的意思表示,只产生对方向其发出要约的可能,还须要约邀请人承诺,合同才 能成立。
(3)发出要约和接受要约的当事人应为特定,而要约邀请的对方往往是不特定的,但也有例外 的情形,如标价出售的商品的要约邀请的接受人可以不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