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长期与女村民陈凤通奸。陈凤的丈夫李某(24岁,身强力壮)对其妻的不端行为有所觉察,曾捉奸未果。
某日,村委会组织放电影,李某发现其妻在开场后不久离开影场,于是偷偷跟踪其妻回到家中。到家后,李某看到其妻与王某抱在一起,便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王某发现李某持刀逼近,便从另外一个小门逃跑,李某从后面一刀砍下来,不料砍在门框上。王某拼命逃跑,李某持刀紧追,追了约一千米左右,王某知道无法再逃,便跳人池塘(该池塘水深25公分,淤泥深20公分),李某旋即也跳人池塘,趁势又把王某的手心砍伤。王某奋力夺刀,在此过程中,王某的额头上又被李某砍了两刀。由于用不上力,所砍两刀只是轻伤。李某杀王某心切,最后一刀用力过猛,导致李某身体失去平衡,面朝下扑倒在池塘里。王某趁势用手在李某的后脑勺上一压,然后爬上岸逃回家。
第二天早上,有村民发现李某面朝下死在池塘里。经法医鉴定:李某心脏在收缩状态,肺扩张,支气管吸进泥水,系窒息而死。
请分析王某的行为性质。
王某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3分)
理由:《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6分)
本案中,李某拿菜刀追赶王某,最终二人跳人池塘,李某仍然对王某实施砍杀,想要杀死王某,属于典型的行凶、杀人行为,王某的反抗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即便造成不法侵害人李某最终死亡的结构,也完全符合特殊防卫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6分)
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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