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2025年春季学期期末统一考试 国际私法试题
试卷代号:11020
座位号
2025年7月
注意事项:
1.将你的学号、姓名及考点名称填写在试题和答题纸的规定栏内。考试结束后,把试题和 答题纸放在桌上。试题和答题纸均不得带出考场。待监考人员收完试题和答题纸后方 可离开考场。
2.仔细阅读题目的说明,并按题目要求答题。所有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上,写 在试题上的答案无效。
3.用蓝、黑圆珠笔或钢笔(含签字笔)答题,使用铅笔答题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
1.国际私法产生之初是以下列哪种形式出现的?()
A.成文法
B.判例法
C.学说法
D.惯例法
答案:C
2.一位住所在英国的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 院涉讼。本冲突规范规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 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英规范又规定,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
A.直接反致
B.转致
C.完全反致
D.间接反致
答案:D
3.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哪项原则?()
A.本国法
B.住所地法
C.惯常居所地法
D.居所地法
答案:B
4.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则下列哪个选项是确定其住所的通行方法?()
A.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
B.以当事人选择的住所为住所
C.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D.依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住所
答案:A
5.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 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 人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
A.适用美国法律
B.适用中国法律
C.当事人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
D.法院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
答案:C
6.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
A.巴托鲁斯
B.萨维尼
C.戴西
D.库克
答案:B
7.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规定:"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 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法律。"
A.被侵权人住所地
B.侵权人住所地
C.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
D.侵权人经常居所地
答案:C
8.我国加入的调整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公约是()。
A.《华沙公约》
B.《国际货约》
C.《海牙公约》
D.《国际货协》
答案:B
9.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
A.意思自治说
B.客观标志说
C.最密切联系说
D.特征性履行说
答案:A
10.《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规定对各成员国对作者的最低保护期限为()。
A.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
B.作者有生之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的发表之日起50年
C.作者有生之年或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以期间较长者为准
D.作者有生之年,不论作品何时发表
答案: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1.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A.物权方面的
B.行为地方面的
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
D.财产继承方面的
答案:CD
12.识别可以基于以下()原因产生。
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
B.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
C.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
D.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解释
答案:ABC
13.国际私法中的()制度是19世纪在法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首先得到应用的。
A.公共秩序保留
B.反致
C.法律规避
D.外国法的查明
答案:BC
14.在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中,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不适用于( )。
A.船舶物权
B.飞机物权
C.在途货物物权
D.外国国家财产物权
答案:ABCD
15.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 )。
A.仲裁争议事项
B.仲裁地点
C.仲裁机构
D.仲裁规则
答案:ABCD
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5分)
16.系属公式
答案: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
17.侵权行为自体法
答案:是指与侵权案件及案件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那个国家的法律。侵权行为自体法理论是英国学者莫里斯于1951年在《哈佛法律评论》发表的《论侵权行为自体法》一文中提出来的。
18.平行管辖
答案:也称选择管辖、竞争管辖、重叠管辖或公共管辖,是一国法院可基于原告的合法选择而享有管辖权,同时也承认其他国家对这类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情况。
四、简述题(每题10分,共20分)
19.简述我国查明外国法的途径。
答案: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作准据法时,人民法院负责查明外国法的内容,人民法院如果不能确定外国法的内容,可通过下列途经查明:
(1)由当事人提供;(2分)
(2)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3)由我国驻国使、领馆提供;
(4)由该国驻我国使领馆提供;
(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20.简述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
答案:国际上,关于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则:
(1)区别制:也称分割制,即主张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将死者的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2)同一制:又称为单一制,即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管遗产分布在多少个国家,也不区分遗产中的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制度。
(3)遗产所在地法。封建社会时期,凡位于领地的物,要受领地法律支配,"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成为基本原则,"继承依遗产所在地法"就是从这一原则中派生出来的。
(4)合并制:极个别国家在解决涉外继承法律问题时,采取以属人法为主,兼采财产所在地法的做法。
五、论述题(每题15分,共15分)
21.论述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法律特征。
答案:我国区际法律冲突是世界上最复杂的区际法律冲突,待大陆与台湾地区统一后,我国将形成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局面。
(1)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
(2)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大法系之间的法律冲突。大陆属中华法系,香港属英美法系,澳门、台湾属大陆法系。
(3)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现为中央政府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效力范围问题。
(4)我国的区际法律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某些复合制的特征。
六、案例题(每题15分,共15分)
22.2016年,中国籍公民石某与美国籍公民琼斯在中国香港结婚,婚后二人定居深圳,并在 深圳生有一子。2019年,琼斯独自回美国居住。2022年,石某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 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琼斯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题上,双方产生争议。 琼斯要求将儿子带回美国,由他抚养,石某要求将儿子留在中国,由她抚养。问: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该法第30条规定,"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由此可见,本案中,中国法律和美国法律都可以适用,关键在于确定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结合本案的具体案情,因为被扶养人一直生活在中国,其经常居住地和其监护人的主要财产所在地都在中国,因此与中国具有最为密切的联系,中国法更有利于保护其权益,故本案应适用中国法。
202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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