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考任务1(20分)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
1.由若干地方行政区域组成的拥有统一主权的国家被称为( )。
A.复合国
B.单一国
C.中立国
D.附属国
2.学者对国家承认的效果的研究从理论上提出了两种主张,其中之一是( )
A.宣告说
B.平行说
C.自然法学说
D.实在法学说
3.一国的部分领土脱离母国,建立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新的国家被称为( )。
A.独立
B.合并
C.解体
D.分离
4.既有国家对新国家给予不完全的、有限的、临时的承认,叫做( )。
A.法律上的承认
B.简单承认
C.事实上的承认
D.宣告承认
5.国家的核心构成要素是( )。
A.确定的领土
B.政府
C.固定的居民
D.主权
6.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美国是( )
A.单一国
B.复合国
C.君合国
D.政合国
7.国际法编纂的意义在于( )。
A.国际立法
B.使国际法汇总成册
C.使国际法法典化
D.编辑成册便于查阅
8.关于国家管辖豁免问题,( )立场在19世纪末期由比利时和意大利等国的司法判例正式确认。
A.绝对主义
B.普遍主义
C.限制主义
D.连带主义
9.作为国际法渊源之一的国际习惯是指( )。
A.国际实践
B.国际惯例
C.习惯国际法
D.一般法律原则
10.甲国发生的叛乱运动已经被甲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承认为叛乱团体。该叛乱在其控制的一些地区,强行掠夺或占用外国侨民和外国国家的财产。下列关于甲国政府是否承担责任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承担直接责任
B.承担间接责任
C.甲国政府和叛乱运动共同承担直接责
D.不承担责任
11.确定国际法主体资格的条件之一是( )
A.具有固定的居民
B.有确定领土
C.有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D.有普遍管辖权
12.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这表明( )。
A.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原则均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B.国际社会尤其是一些大国要接受这一原则
C.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
D.如改变该原则,须经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
13.国际法优先说的著名代表人物是( )。
A.德国的耶利内克
B.美国的凯尔森
C.德国的得里佩尔
D.英国的奥斯汀
14.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之一是各国公认,这意味着( )。
A.一国不能创造国际法
B.一国可以创造国际法
C.第三世界国家可以创造国际法
D.大国可以创造国际法
15.确立南极法律制度的基本条约是( )。
A.保护南极环境条约
B.保护南极海豹条约
C.海牙公约
D.南极条约
16.确定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基本文件是( )。
A.《联合国宪章》
B.万隆会议最后文件
C.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
D.《给予殖民地人民独立宣言》
17.确立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最重要的国际条约是( )。
A.《联合国宪章》
B.《巴黎非战公约》
C.《芝加哥民用航空公约》
D.《日内瓦公约》
18.在国家继承中,与被继承国对继承所涉领土的活动有关的被继承国的国家动产应转属继承国,叫做( )。
A.白版原则
B.移动条约界域原则
C.领土转移协定原则
D.领土实际生存原则
19.国际法委员会于( )年经选举正式成立。
A.1948
B.1946
C.1947
D.1949
20.国际法的官方编纂始于( )
A.19世纪
B.18世纪
C.20世纪
D.17世纪
二、多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21.现代国际法的发展表现在哪些方面?( )
A.国际法主体的增加
B.国际法调整对象和范围的扩大
C.国际法的领域和内容的新变化
D.国际法的全面系统编纂
22.国家边界的形成有哪几种情况:( )
A.历史形成边界
B.条约划定边界
C.继承原国家边界
D.自然产成边界
23.下列哪些债务不属于国家继承的范围( )。
A.国债
B.地方债务
C.地方化债务
D.恶债
24.下列哪几项属于限制领土主权的方式 ( )?
A.共管
B.割让
C.势力范围
D.国际地役
25.国家的构成要素包括( )
A.居民
B.领土
C.政府
D.主权
26.下列权利属于国家的基本权利的有:( )
A.独立权
B.自卫权
C.平等权
D.表决权
27.国际条约的缔结者可以是( )。
A.国家
B.联合国
C.公司
D.个人
28.下列属于复合国的国家有( )
A.美国
B.中国
C.德国
D.前苏联
29.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国际法基本原则?( )
A.国际主权平等原则
B.不干涉内政原则
C.多边协商原则
D.禁止反言原则
30.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理论上有几种学说?( )
A.国际法和国内法平行说
B.国际法和国内法对立说
C.国际法优先说
D.国内法优先说
31.关于国际法效力依据问题,新自然法学派提出( )。
A.社会连带学说
B.政策定向说
C.规范法学说
D.权力政治说
32.国际法的直接渊源包括( )。
A.国际条约
B.国际习惯
C.一般法律原则
D.有关的辅助资料
33.依照国际法,边界争端应通过( )方式解决。
A.武力
B.谈判
C.国际仲裁
D.国际司法程序
34.国际习惯形成所具备的要素包括:( )
A.国际法主体接受为法律
B.国家接受为法律
C.有一般实践和通例存在
D.经过系统编纂
35.以下哪几项关系属于国际法调整的对象?( )
A.中国与百事可乐公司的关系
B.中国与美国的关系
C.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关系
D.自然人与法人间的关系
36.不干涉内政原则包括( )。
A.一国不得以经济的方法迫使另一国服从
B.民族自决权不受外国势力干涉
C.联合国制止一切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D.各国任意处理其国内的一切事务
37.甲国和乙国合并成为丙国,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丙国政府应该继承的债务?
A.甲国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B.甲国政府关于甲国南方省水利项目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C.乙国北方省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D.乙国东方公司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38.下列属于单一制国家的有( ).
A.美国
B.前苏联
C.中国
D.俄罗斯
39.属于国际法的直接渊源的选项包括( )。
A.国际组织的决议
B.国际惯例
C.一般法律原则
D.国内判例
40.传统国际法学界在国际法的效力依据问题上所形成的主要学派有( )。
A.格老秀斯派
B.自然法学派
C.实在法学派
D.规范法学派
三、案例讨论题(共?2?道试题,共?20?分。)
41.4.光华寮案
案情
光华寮是座落在日本京都市的五层楼,该寮建于1931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京都大学受托于日本政府“大东亚省”将该寮租用作为当时中国留学生的宿舍。日本投降后,“大东亚省”被撤销,从此由中国留学组织自治委员会对该寮实行自主管理,并将该寮取名为“光华寮”。此后,旧中国政府驻日代表团用变卖侵华日军在大陆掠夺的财产所获得的公款将该寮买下,专用于中国留学生宿舍。1961年台湾当局以"中华民国"的名义在日本登记为中国国家财产。1967年,台湾当局以“驻日本大使”陈之迈的名义就光华寮问题向京都地方法院起诉,要求中国留日学生王炳寰等8人搬出光华寮。1972年9月29日中日两国发表联合公告,实现邦交正常化。1977年9月16日,京都地方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该寮为中华人共和国的国家财产,台湾当局的起诉被驳回。1977年10月,原告不服上诉大阪高等法院。1982年4月14日,大阪高等法院撤销原判决,并将此案发回京都地方法院重审。1986年2月4日,京都地方法院推翻其于1977年9月16日所作出的判决,将光华寮判归台湾所有。中国留学生王炳寰等人不服此判决,遂向大阪高等法院提出上诉,1987年2月26日,该法院维持京都地方法院的再审判决。同年5月30日,王炳寰等人委托其辩护律师团通过大阪高等法院向日本最高法院提交了上诉书,要求该法院将大阪高等法院作出的错误判决撤销,重新作出公正的判决。?
问题
(1)日本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后,日本的法院是否可以受理台湾当局代表中国的诉讼?为什么?
(2)日本京都地方法院1977年的最初判决是否符合国际法?为什么?
(3)1982年及其后日本各级法院对光华寮案的的判决或裁定是符合国际法的吗?为什么?
42.3.湖广铁路债券案
案情
中国清末预备修建的湖广铁路是指“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的粤汉铁路”和“湖北省境内的川汉铁路” 。因这两线铁路都在湖广总督的辖区范围内,故称“湖广铁路”。
两线铁路的修建计划,前者是由武昌起经岳阳、长沙至宜昌,与广东商办的粤汉铁路衔接;后者以汉口为起点,经应城、钟祥、当阳至宜昌,由此抵达四川夔州(现称奉节)。清政府修建湖广铁路的目的在于便利用兵以镇压正在兴起的南方起义维护其统治。为加快铁路的修建,当时的湖广总督张之洞受命督办后,便向国际上筹措借贷。1909年3月7日, 中德草签了借贷合同, 决定向德国的德华银行借款。英、法两国得知此事后也认为有利可图,故通过抗议、照会对清政府施加压力,强迫清政府接受它们的借款。这使清政府只好搁置中德的借贷合同,另于1909年6月6日与英、法、德三国草签了借款合同。之后,美国又以“机会均等”挤进了该借贷合同。所以湖广铁路的借贷合同最后是以清政府邮传大臣(盛宣怀)为一方,以德国的德华、英国的汇丰、法国的东方汇理等银行和“美国资本家”(以下称银行)为另一方在北京签订。合同签订后,德、英、法、美上述银行于1911年以清政府的名义发行“湖广铁路五厘利息递还金镑借款债券”(以下简称湖广铁路债券)600万金英镑。该债券利息从1938年起停付,本金1951年到期未付。美国公民杰克逊等9人持有湖广铁路的上述债券。1979年11月,他们的美国阿拉巴玛州北区地方法院东部分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诉讼。要求偿还他们所持有的湖广铁路债券本利1亿美元外加利息和诉讼费。法庭受理了他们的诉讼。并于11月3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出传票,指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黄华收。要求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于收到传票后的20天内提出答辩,否则作缺席判决。中国外交部拒绝接受传票,将其退回。美国阿拉巴玛州北区地方法院东部分庭关于湖广铁路债券案的审理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拒绝后, 法庭于1982年9月1日对本案作出了缺席裁判。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原告41313038美元, 另加利息和诉讼费。中国政府对美国阿拉巴玛州北区地方法院东部分庭的判决拒绝接受,认为它是违反国际法的,是无效的。理由是依据国际法,国家享有主权豁免,一国法院不得强行将外国列为被告。所以美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管辖权。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调查了湖广铁路债券的渊源,认定它属恶债。
中国政府据此理由与美国国务院进行了多次交涉。经过两国政府官员的几次会谈,美国国务院决定干涉此案。美国国务院乔治?普?舒尔茨和国务院法律顾问戴维斯?鲁宾逊分别于1983年8月11日和12日发表了声明。
中国接受了美国的建议,聘请了美国律师出庭申辩。律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绝对主权豁免;本案不属美国法典第28卷第1605条规定的“商业活动”;原告的传票送达不完备;原告未能依美国法典第28卷第1605条规定,证明被告具有责任而使其提出的求偿要求和权利得以成立等理由指出法庭判决无效,要求撤销缺席判决。
另外,美国司法部向阿拉巴玛州地方法院提出了“美国利益声明书”,要求法院考虑舒尔茨和鲁宾逊的声明,考虑美国利益支持中国的申辩。在美国政府的干预下,法庭重新审理了此案,作出新的决定,撤销了原来的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之后原告又向美国联邦第十一巡回法院提起上诉和要求美国最高法院重新审理,未获成功,致使此案于1987年3月9日告终。
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在美国享有豁免权?为什么?
(2)美国1976年的《国有主权豁免法》是否适用湖广铁路债券案?为什么?
(3)为什么说湖广铁路的债券是恶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否有义务继承?为什么?
形考任务2(20分)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道试题,共?50?分。)
1.目前确立外层空间法的最重要的公约是( )。
A.营救协定
B.赔偿责任公约
C.东京协定
D.外层空间条约
2.( )不能行使紧追权。
A.军舰
B.军用飞机
C.政府船舶
D.民用商船
3.英国的( )在1618年写成的《闭海论》中,反对格老秀斯的海洋自由论点,提出英国有权占有其周围的海洋。
A.格老秀斯
B.赛尔登
C.宾刻舒克
D.真蒂利斯
4.首先提出争取200海里海洋权的国家是( )
A.智利
B.美国
C.中国
D.秘鲁
5.国际海底区域的资源属于( )
A.自由占领
B.自由开发
C.人类共同继承财产
D.国家专属区
6.在群岛国的群岛海道上适用( )。
A.通过制度
B.无害通过制度
C.自由航行制度
D.条约规定的制度
7.地面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有权保留( )。
A.国内运输权
B.飞行专属权
C.机场的建造权
D.航行资料专有权
8.现行的国际海底开发制度是( )。
A.单一开发制
B.协商开发制
C.平行开发制
D.自由开发制
9.群岛国的群岛基线最长不得超过( )海里。
A.12
B.24
C.48
D.125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的宽度是( )
A.24海里
B.30海里
C.从领海基线至其外部界线距离24海里
D.6海里
11.从国际法角度来看,只有曲入陆地的海域面积( )以湾口宽度为直径的半圆面积才称为海湾。
A.不大于
B.等于或大于
C.小于
D.等于或小于
12.第一个惩治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国际公约是( )。
A.东京公约
B.海牙公约
C.蒙特利尔公约
D.蒙特利尔公约的补充议定书
13.根据国际实践,国家间的民用航空飞行的允许主要是通过双边航空协定实现的。我国与近( )个国家签订了航空协定。
A.70
B.80
C.90
D.100
14.公海自由制度意味着公海是( )。
A.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B.无主物
C.国家不享有任何权利的海域
D.国家享有主权权利的海域
15.1702年,荷兰著名法学家( )在他发表的《海洋领有论》中提出把海洋区分为领海和公海,指出领海属沿岸国主权管辖,公海则不属于任何国家。
A.格老秀斯
B.赛尔登
C.宾刻舒克
D.真蒂利斯
16.《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在联合国主持下于1982年第( ) 次海洋法会议上通过的。
A.一
B.二
C.三
D.四
17.马六甲海峡是( )。
A.领峡
B.公海海峡
C.内海峡
D.自由海域
18.规定罪行发生地国对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具有管辖权的公约是( )。
A.东京公约
B.海牙公约
C.蒙特利尔公约
D.蒙特利尔公约的补充议定书
19.沿海国对违反其法律规章的外国船舶可在公海上行使( )。
A.登临权
B.紧追权
C.执法权
D.攻击权
20.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件的规定,各国可以( )。
A.将月球据为己有
B.在月球进行战争
C.自由探索和利用外空和天体
D.先占天体
21.沿海国在大陆架上有( )。
A.建造人工岛屿的自由
B.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C.开发资源自由
D.建立法律之自由
22.蒙特利尔公约中关于 使用中 的界定是( )。
A.从航空器为起飞而启动时起,倒着陆滑跑完毕为止
B.从地面人员或机组为某一特定飞行而对航空器进行飞行前的准备时起,直到降落后24小时止
C.从地面人员或机组为某一特定飞行而对航空器进行飞行前的准备时起,直到降落后12小时止
D.从航空器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至打开任一机舱门以便卸载为止
23.除群岛国的情形外,领海基线向陆一面的海域叫做( )。
A.内陆水
B.领海
C.内水
D.毗连区
24.( )是指以海水退潮时离海岸最远的那条线做为领海的基线。
A.正常基线法
B.直线基线法
C.折线基线法
D.几何直线法
25.18世纪末开始,一些国家宣布的领海法令大体上都按照( )确定领海宽度。
A.12海里论
B.大炮射程论
C.200海里论
D.国家管辖论
二、多项选择题(共?15?道试题,共?30?分。)
26.沿海国在其领海内对外国船舶行使刑事管辖权时,可以( ).
A.罪行后果及于沿海国时,逮捕船上所犯罪行的有关人员
B.罪行后果及于沿海国时,进行相关调查
C.经外交代表请求地方当局予以协助
D.经船长请求地方当局予以协助
27.大陆边由( )部分组成。
A.大陆架
B.大陆坡
C.大陆基
D.大陆底
28.1958年, 日内瓦第一次海洋法会议通过的公约包括 )。
A.领海法律地位的草案
B.大陆架公约
C.公海公约
D.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29.1958年,日内瓦第一次海洋法会议通过了( ) 。
A.《领海与舭连区公约》
B.《大陆架公约》
C.《公海公约》
D.《捕鱼和养护生物资源公约》
30.( )属于外层空间法规定的外层空间活动的制度。
A.报告制度
B.救助、送回和归还制度
C.登记制度
D.责任制度
31.领海主权包括:( )
A.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权
B.沿海航运权
C.领空权
D.立法和管辖权
32.根据《南极条约》的规定,各国可以在南极进行( ) 。
A.军事演习
B.自由考察
C.占领
D.建立科学研究站
33.根据外层空间条约的规定,发射国包括( )。
A.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
B.促使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
C.从其领土或设施上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
D.接收空间物体的国家
34.下列属于我国内水的有( )。
A.琼州海峡
B.渤海湾
C.台湾海峡
D.上海港
35.沿海国行使紧追权时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
A.紧追须在外国船舶在追逐国的领海或专属经济区内开始,且未曾中断
B.紧追在被追逐船舶进入其本国领海时立即停止
C.紧追权只能由军舰、军用船舶或其他由清楚标志的政府船舶或飞机行使
D.紧追在被追逐船舶进入其第三国领海时立即停止
36.按1971年《蒙特利尔条约》规定,以下行为属于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罪( )
A.故意传送虚假情报危及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
B.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采取暴力行为足以危及该航空器的航行安全
C.破坏停放在机场未交付使用的航空器
D.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使其不能飞行
37.属于非无害通过活动的有( )。
A.以任何种类的武器进行任何操练或演习
B.任何捕鱼活动
C.救助海难
D.在船上起落飞机
38.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件的规定,外层空间( )。
A.天体及其资源属于先占国所有
B.应用于宇宙研究和拓展各国人民生存空间的目的
C.探索和利用自由
D.是人类共同财产
39.海牙公约规定,( )属于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
A.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使用暴力行为
B.在航空器中放置破坏装置或物质
C.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使用暴力威胁行为
D.破坏民航机场设备
40.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补充议定书规定,下列国家对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具有管辖权( )。
A.航空器登记地国
B.航空器降落地国
C.航空器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
D.罪行发生地国
三、案例讨论题(共?1?道试题,共?20?分。)
41.北海大陆架案
1966年,以联邦德国为一方,以丹麦和荷兰为另一方,就他们之间在北海的大陆架划界问题发生了争端。欧洲北海自1959年在荷兰近岸地区发现大型天然气田后,引起各国对北海大陆架油气田勘探开发的重视。
1963—1966年,北海5个沿岸国(英国、挪威、丹麦、荷兰、联邦德国)先后公布了本国关于大陆架的法令,并陆续进行了一系列双边划界活动。其中,联邦德国与荷兰、丹麦的大陆架划界拖得最久。虽然联邦德国与荷兰在1964年12月1日,与丹麦在1965年9日分别订有双边协定,但只解决了两国间近海岸部分的大陆架分界线,即从海岸到海面25海里至30海里之处的分界线,主要适用等距离原则划出;而这些点之外伸向北海中心的分界线则无法达成任何协议。产生僵局的原因是:丹麦和荷兰坚持整条边界线应采用1958年《大陆架公约》第6条规定的等距离原则划出。他们认为,不论德国与该公约的关系如何(德国不是该公约缔约国),德国有义务接受以“等距离—特殊情况”方法为基础划界,因为该方法的使用不仅仅是一项条约义务,而且是习惯国际法的一项规则。
与此相反,德国认为,在习惯国际法中没有等距离线这样的原则,而且用这种方法划分北海大陆架疆界对它来说是极不公平的。因为德国的海岸线是凹入的,从其两端划出的等距离线会交叉,这将使德国的大陆架成为一个小得不成比例的三角形。1966年3月31日,荷兰与丹麦就它们之间的大陆架分界线达成协议。该分界线以等距离原则为基础,始于一条将英国的大陆架与北海东半部分离的疆界上的一点,延伸至联邦德国海岸外的一点,这样就阻止了联邦德国将其大陆架展至北海中部与英国的大陆架界线相接。1967年2月,联邦德国分别同丹麦和荷兰订立特别协定,将划分大陆架的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这两个协议请求法院判定:“在划分属于这三个国家的北海大陆架的区域时应适用什么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并承诺在此之后按照法院指明的原则和规则划界。
国际法院于1969年2月20日发布其判决。法院在判决中首先拒绝了丹麦和荷兰提出的等距离原则是大陆架概念中所固有的原则的观点。法院不否认等距离法是一种简便的方法,但这并不足以使某种方法一变而为法律规则。
法院接着审查了“等距离—特殊情况原则”是习惯国际法的一部分的论点。法院得出结论, 《大陆架公约》签订之时, 并不存在像等距离原则这样的习惯国际法规则, 公约第6条也没有使这一原则具体化。法院承认,在某些情况下, 有关的国家的确同意按等距离原则划分彼此之间的大陆架疆界, 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 它们这样做是因为感到习惯法规则使它们有义务这样做。
法院同样驳回了荷兰和丹麦提出的另一项抗辩:等距离原则即使在《大陆架公约》制定之时还不是习惯法规则,但是自公约制定以来,这样的规则已经形成。
法院认为,采用划界方法的一个先决条件是,按照公平原则, 通过谈判, 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至于所涉及的区域采用何种方法, 单独使用一种方法还是几种方法同时并用, 则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有一条原则是毋庸置疑的,即任何国家的大陆架必须是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而不得侵占别国领土的自然延伸。
法院最后裁定,作为有关各方之间划界适用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应是:
1.以协议划界,按照公平原则,考虑到所有有关情况,尽可能为各方保留构成某陆地领土自然延伸而进入海下的所有大陆架部分,并且不侵犯其他国家的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部分。
2.在适用前项规定时,如果划界留有各方的重叠区域,应由他们按协议的比例划分,除非他们决定建立一项联合管辖、利用或开发他们之间要重叠的区域或任何部分的制度。
问题:
什么是大陆架划界的自然延伸原则?
2.什么是大陆架划界的公平原则?
3.根据国际法院在本案中的判决,自然延伸原则与公平原则在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大陆架划界中是否能同时适用?
形考任务3(20分)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1.关于国籍丧失,以下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A.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B.中国公民如属外国人的近亲属,可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C.国家公务员和退伍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D.中国公民定居国外,经申请批准可以退出中国国籍
2.最惠国待遇 是指一国给予某外国的国民的待遇()的待遇。
A.不低于于给予本国国民
B.等于给予本国国民
C.不低于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
D.等于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
3.我国的原始国籍取得制度采用的原则是()。
A.双系血统原则为主、出生地原则为辅的混合原则
B.单系血统原则为主、出生地原则为辅的混合原则
C.出生地原则为主、单系血统原则为辅的混合原则
D.出生地原则为主、双系血统原则为辅的混合原则
4.认为一国对其境内的外国人所负的责任以该国对本国人所负的责任为限,这是外国人待遇标准理论中的()主义。
A.客观标准主义
B.主观标准主义
C.平行主义
D.世界主义
5.()是条约终止的原因之一。
A.违反国内法关于缔约权限的规定
B.条约内容违反国际法强行规则
C.情势变迁
D.违反自由同意
6.领事馆是()
A.全权外交代表机关
B.使馆的组成部分
C.临时使团
D.执行领事职务的机关
7.中国迄今共颁布过()部国籍法。
A.1
B.2
C.3
D.4
8.条约的缔结程序之一是()。
A.认证条约约文
B.保留
C.修正
D.终止实施
9.我国缔约权由()行使。
A.国务院
B.外交部
C.国家主席
D.全国人大常委会
10.使馆馆舍可用于()
A.保护政治犯
B.关押本国人
C.关押犯罪的侨民
D.开展使馆职务工作
11.外交关系法体系中最重要的公约是()
A.特别使团公约
B.哈瓦那外交官公约
C.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D.联合国特权与豁免公约
12.批准是()的一种方式。
A.条约约文拟定
B.条约的认证
C.条约的审查
D.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
13.现代国际法上,人权的含义是指()。
A.人所享有或应享有的基本权利
B.天赋人权
C.对少数民族保护的权利
D.国际社会对人权的保护
14.()首次以普遍性国际文件的形式对人权及基本自由的具体内容作出了系统而详细的阐释。
A.联合国宪章
B.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C.世界人权宣言
D.消除种族歧视公约
15.以下使馆人员在接受国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权与豁免()。
A.使馆的外交人员
B.服务人员
C.领事
D.行政人员
16.归化 是指()取得国籍。
A.因出生
B.因婚姻
C.因申请
D.因收养
17.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签订于( )。
A.1961年
B.1962年
C.1963年
D.1964年
18.根据1969年条约法公约和1986年条约法公约,条约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以书面缔结并受()支配的国际协议。
A.缔约国国家元首个人意志
B.国际法
C.国际私法
D.缔约国国内法
19.国家通过使领馆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叫做( )。
A.国家保护
B.外交保护
C.使馆保护
D.领事保护
20.当某一国际条约与联合国宪章发生冲突时,通常的原则是( )。
A.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必要范围内,联合国宪章优先
B.联合国宪章优先
C.该条约优先
D.视情况而定,由当事国协商解决
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21.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两个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公约是()。
A.《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B.《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
C.《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D.《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22.从国际法实践来看,国籍的概念可以适用于()。
A.法人
B.自然人
C.船舶
D.国家
23.进行国际谈判参加国际会议不需要出示全权证书的有()。
A.国家元首
B.政府总理
C.外交部长
D.大使
24.引起条约无效的原因包括()。
A.诈欺
B.错误
C.贿赂
D.与强行法抵触
25.国内的外交机关有()。
A.国家元首
B.政府
C.司法机关
D.外交部门
26.外交保护的条件包括()。
A.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因所在国的国际不当行为而受到侵害
B.受害人自受害之日到抗议或求偿结束之日须持续具有本国国籍,而且一般不能具有所在国的国籍。
C.受害人所在国须与加害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D.受害人须已用尽当地救济且未能获得合理补偿
27.国际人权法的保护对象包括()。
A.公民和政治权利
B.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C.民族自决权
D.环境权
28.使馆馆长的等级包括()。
A.特使
B.大使
C.公使
D.代办
29.下列属于使馆职务的包括()。
A.调查职能
B.谈判职能
C.保护智能
D.促进合作职能
30.引渡的法律依据包括()。
A.双边引渡条约
B.多边引渡协议
C.国内引渡法
D.双边司法协助协定
31.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包括下列内容()。
A.人身不可侵犯
B.寓所、财产和文书信件不可侵犯
C.管辖豁免
D.免税免验
32.原始国籍的取得方式包括( ).
A.血统主义
B.出生地主义
C.混合主义
D.分割主义
33.下列属于使馆职员的包括()。
A.参赞
B.司机
C.警卫
D.会计
34.国际人权法中的人权保障方式包括()。
A.国内立法措施
B.国家间控诉机制
C.个人来文机制
D.国内救济措施
35.确立国际人权法的主要条约有()
A.世界人权宣言
B.《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C.《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D.《惩治灭种罪公约》
36.使馆人员中,派遣国须征求接受国同意的包括()。
A.使馆馆长
B.政务参赞
C.武官
D.馆长家属
37.国际条约的缔结者可以是()。
A.国家
B.联合国
C.公司
D.个人
38.确立外国人待遇的原则有()。
A.国民待遇
B.超国民待遇
C.互惠待遇
D.最惠国待遇
39.因加入而取得国籍的方式有()。
A.自愿申请
B.因婚姻
C.因收养
D.因交换领土
40.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外国人在居留国一般不具有的权利是()。
A.人身权利
B.政治权利
C.民事权利
D.担任公职的权利
三、案例分析题(共2道试题,共20分。)
41.英伊石油公司案
案情
1933年4月,伊朗政府(当时称波斯)与英国一家私有公司一英伊石油公司签订一项协定,授予后者在伊朗境内开采石油的特许权。1951年3月到5月间,伊朗议会颁布若干法律,宣布对其境内的石油工业实行国有化的原则,并规定了有关程序。这些法律的实施引起了伊朗政府与英伊石油公司间的争端。英国政府支持该英国公司的主张,并以行使外交保护权的名义,于1951年5月26日以单方申请的形式在国际法院对伊朗提起诉讼。英国政府主张国际法院对该争端有管辖的主要依据是英、伊双方曾发表的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和属于声明范围的伊朗与第三国及与英国缔结的若干协定。伊朗政府对国际法院对该争端的管辖权提出反对意见,其主要理由是,根据伊朗接受法院强制管辖权声明的文本,法院的管辖权限于有关在该声明发表后伊朗缔结的条约的争端。1951年7月5日,在法院对争端是否有管辖权的问题还悬而未决的情况下,应英国政府的请求,法院发布临时保全措施。1952年7月22日,法院以九票赞成,五票反对,作出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的最终判决。同时宣布终止此前发布的保全措施。
国际法院的判决中指出,法院的管辖权只能建立在争端当事国同意的基础上;在本案中,为各当事国根据法院规约第36条2款所作的接受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即英国1940年2月28日的声明和伊朗1930年10所作、1932年9月19日所批准的声明。由于法院只能在双方声明相吻合的范围内具有管辖权,因此法院管辖权必须由接受管辖范围更具限制性的声明来决定;在此,为伊朗的声明。根据伊朗政府接受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法院仅对有关伊朗接受的条约或协定的适用问题的争端具有管辖权。伊朗声称,根据声明的措词,法院的管辖权限于声明批准之后伊朗所缔结的条约,而英国主张伊朗在声明之前所缔结的条约也属法院管辖权的范围。法院认为,它的管辖权不能建筑在对伊朗声明纯语法性的解释上。它的解释只能来自于以自然的合理的方式阅读声明文本,并充分考虑伊朗声明时的意图。这样做的结果使法院得出结论:只有伊朗声明批准后伊朗所缔结的条约属于法院管辖权的范围。因为,伊朗有特别的理由可以表明,它是以一种非限制性的方式起草它的声明的,它排除声明前的一切条约。事实上,在伊朗发表接受法院管辖权的声明之前它刚刚单方宣布废除与外国缔结的有关治外法权制度的所有条约。
在这种背景下,它不可能主动提出把有关这些条约的争端提交一国际法庭裁决。此外,伊朗政府的此等意图亦为伊朗国会批准声明的法律证明。该法律申明,它指的是声明批准以后政府将缔结的条约和协定。
英国方面提出,即使法院的上述解释可以接受,法院仍可以根据英伊两国1857年条约第9条中的与1903年贸易条约第2条中的最惠国条款对本争端具有管辖权。英国认为,该条款使它能够援引伊朗在其接受法院管辖权声明之后与第三国缔结的若干条约作为法院管辖权的依据。法院拒绝接受英国的观点。
问题:
(1)国际法院认定这种特许权协定不构成国际法上条约的法律与事实依据是什么?
(2)一国政府与一外国公司签定的合作开采其自然资源的协定的法律性质是什么?这种协定应受何种法律调整?为什么?
(3)一国政府是否有权变更或废除它与一外国公司鉴定的合作开采其自然资源的协定?该国政府是否对其为公共目的的单方废除这种协定行为承担国际责任?
42.诺特鲍姆案
案情
诺特鲍姆1881年生于德国汉堡,其父母均为德国人。依德国国籍法规定,诺特鲍姆出生时即取得了德国国籍。1905年,在他24岁时离开了德国到危地马拉(以下简称危国),居住并在那里建立了他的商业活动中心和发展事业。直到1943年他的永久居所地都在危国,大约在1939年他离开危国到达德国汉堡,并于同年10月到列支敦士登(以下简称列国)作暂短的小住,然后于同年10月9日,以德国进攻波兰为标志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的一个多月后他申请取得了列国的国籍。
依列国1934年1月4日公布的国籍法规定,外国人取得列国国籍必须的条件是:必须证明他已被允许若取得列国国籍就可以加人列支敦士登的家乡协会,免除这一要求的条件是须证实归化后将丧失他以前的国籍——至少在列国居住3年,但这个条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例外而免除;申请人需要与列国主管当局签订一项关于纳税责任的协议并交纳入籍费.如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并经列国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列国国王可以赋予他国籍.
诺特鲍姆申请取得列国国籍,同样适用该法的规定.但他寻求了3年居留期的例外,并交了25000瑞士法郎给列国的摩伦公社和12500瑞士法郎的手续费,以及1000瑞士法郎的入籍税,并交了申请应缴纳的一般税和3万瑞士法郎的安全保证金以满是规定。同年10月13日,列国国王发布敕令,准他人籍和发给国籍证明。10月15日他取得了列国摩伦(Mauren)公社公民资格,10月17日他得到完税证明,10月20日他进行了效忠宣誓,10月23日他签订了纳税协议。10月20日,他得到了列国政府颁发的国籍证书和护照。
同年12月1日,他得到了危国驻苏黎世总领事馆签发的入境签证。1940年初,他返回了危国,继续从事他的商业活动,并申请将他在外国人登记册上注明的德国国籍改为列国国籍,得到了危国当局的准许。1941年12月11日,危国向德国宣战。1943年11月19日,危国警察当局逮捕了诺特鲍姆,并把他交给了美国军事当局拘留在美国。同时扣押和没收了他在危国的财产和商店。危国还于1944年12月20日作出了取消把他登记为列国国民的行政决定。1946年,他获释放后,向危国驻美国领事馆申请返回危国,遭到了拒绝后,他只得到列国居住。同年7月24日,他请求危国政府撤销1944年关于取消他登记为列国国民的决定,也遭到了拒绝。致使列国于1951年12月7日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反对危国逮捕诺特鲍姆和没收他的财产,认为这是违反国际法的,应给予损害赔偿和补救。危国对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提出了初步反对。
法院于1953年11月18日对管辖权作出裁决,确认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否定了危国关于管辖权的初步反对。之后,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并于1955年4月6日作出判决:驳回列国的请求,支持危国的抗辩,认为危国提出了一项很好的原则,即国籍是个人与国家间联系的基础,也是国家行使外交保护的唯一根据。但法院并不认为由于列国赋予了诺特鲍姆国籍,它就有了对抗危国的根据,法院也没有考虑诺特鲍姆列国的国籍效力。
问题:
(1)何为实际国籍原则?为什么国际法院否定了列支敦士登的国籍是诺特鲍姆的实际国籍?
(2)危地马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对诺特鲍姆采取的措施是否符合国际法?
形考任务4(20分)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1.处理国际组织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是()。
A.决策机关
B.执行机关
C.协调机关
D.行政机关
2.联合国目前的会员国有()。
A.189
B.190
C.191
D.192
3.下列国际组织不属于联合国专门机构的是()。
A.世界气象组织
B.国际原子能机构
C.世界红十字会
D.国际劳工组织
4.历史上第一个明确规定废弃战争的国际法律文件是()。
A.1907年的《海牙国际争端和平解决公约》
B.1928年的《巴黎非战公约》
C.1919年的《国际联盟盟约》
D.1945年的《联合国宪章》
5.联合国安理会 五大国一致 原则是在()中确定的。
A.1941年大西洋宪章
B.1942年联合国家宣言
C.1944年华盛顿橡树园会议
D.1945年雅尔塔会议
6.()是国际组织的最高机关,由组织全体成员组成。
A.决策机关
B.执行机关
C.行政机关
D.协调机关
7.国际常设法院于()年成立。
A.1899
B.1900
C.1922
D.1928
8.国际上规定废弃将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的第一个公约是()。
A.1907年海牙和平公约
B.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
C.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
D.1968年《日内瓦公约》
9.区域性国际组织在解决区域内国际争端时,采取执行行动之前,须经()批准。
A.联合国大会
B.联合国安理会
C.争端当事国
D.第三国
10.世界上第一个具有普遍性的一般性国际组织是()。
A.联合国
B.威斯特伐里亚和会联盟
C.国际联盟
D.欧洲协调
11.下列哪个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仅以国家为唯一的诉讼当事人()。
A.国际常设法院
B.联合国国际法院
C.欧洲联盟法院
D.美洲人权法院
12.联合国安理会的 集体否决权 是指()一致反对。
A.五大国
B.十五个常任理事
C.任何九个常任理事国
D.任何七个非常任理事国
13.关于联合国安理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有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前者是不经选举永久担任的
B.安理会任何常任理事国都可以请求安理会召开会议
C.安理会可以建议以适当程序或调整方法解决会员国之间的争端,但在行使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职能时,其建议对当事国无法律拘束力
D.联合国秘书长和国际法院的法官由安理会选举
14.联合国正式成立是在()。
A.1945年3月1日
B.1945年4月25日
C.1945年10月24日
D.1945年10月25日
15.联合国国际法院除对国家外交的诉讼案件有管辖权外,还有权对联合国大会提出的法律问题发表()
A.判决裁决
B.咨询意见
C.仲裁意见
D.上诉意见
16.将争端提交由一个若干人组成的委员会,并由其查明事实、提出报告和建议促使当事国达成协议的解决争端的方法称为()。
A.斡旋
B.调停
C.调查
D.调解
17.联合国大会1948年通过的全面保护个人基本权利的文件是()。
A.《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B.《世界人权宣言》
C.《禁止和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D.《禁止和惩治种族隔离罪公约》
18.在国际组织中只有部分权利并承担部分义务的成员是()。
A.完全成员
B.部分成员
C.联系成员
D.观察员
19.能够和愿意致力于某一组织的工作,被邀请或接纳参加该组织的工作,在实践中与该组织有密切联系,但不具备正式成员的资格,这样的成员叫做国际组织的()。
A.部分成员
B.联系成员
C.观察员
D.预备成员
20.在联合国内,通过接纳新会员国、中止会员国的权利或开除会员国的决议,是()的职权。
A.大会
B.安理会
C.秘书处
D.国际法院
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21.传统国际法中强制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有()。
A.报复
B.干涉
C.平时封锁
D.反报
22.国际组织的决策方式一般有()。
A.全体一致通过
B.多数表决通过
C.协商一致通过
D.特定多数通过
23.联合国安理会维持和平部队的主要任务是()。
A.在冲突双方间保持中立地位
B.报告被派驻地区的形势
C.监督所在地区的休战与停战
D.防止外来干涉
24.国际争端的特点是()。
A.国际争端的主体主要是国家
B.国际争端往往涉及国家的重大利益或重要权利
C.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决定于该争端的性质
D.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由当事国自愿选择适用
25.国际组织的主要机关有()。
A.决策机关
B.执行机关
C.行政机关
D.司法机关
26.依照国际法,边界争端应通过()方式解决。
A.武力
B.谈判
C.国际仲裁
D.国际司法程序
27.联合国秘书长的职权有()。
A.监督联合国工作人员的工作
B.在联合国安理会中以秘书长的资格行使职权
C.执行经社理事会委托的职务
D.对威胁和平与安全的事项提请安理会注意
28.不属于联合国安理会职权范围的事项有()。
A.选举联合国秘书长
B.选举国际法院的法官
C.开除会员国或中止会员国权利
D.调查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势
29.国际法院的法官()。
A.对涉及本国的案件必须回避
B.对涉及本国的案件不用回避
C.对曾经参与过的案件必须回避
D.均没有同一国籍
30.联合国安理会在解决国际争端时,有权对争端和情势()。
A.提出建议
B.进行调查
C.执行行动
D.司法解决
31.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含义包括()。
A.一国不得以经济的方法迫使另一国服从
B.民族自决权不受外国势力干涉
C.联合国制止一切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D.各国自由的处理其国内的一切事务
32.世界贸易组织具有的职能是()。
A.为成员的贸易谈判提供场所
B.协调成员间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
C.审议成员的贸易政策
D.实现全球经济政策的制定的统一性
33.下列选项属于联合国的主要机关的有()。
A.大会
B.安理会
C.国际法院
D.国际法委员会
34.国际组织的成员在国际组织中一般享有的权利是()。
A.代表权
B.发育权
C.表决权
D.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35.联合国专门机构的特征包括()。
A.是政府间国际组织
B.只能限于经济或社会等某一特定领域
C.具有普遍性
D.同联合国有法律联系
36.关于《联合国宪章》,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于1945年通过并生效
B.是迄今为止国际上最重要的一个国际条约
C.截至2001年它有189个缔约国
D.非缔约国不受其约束
37.合法交战者有()。
A.武装部队
B.民兵和志愿军
C.游击队
D.雇佣兵
38.关于斡旋和调停,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争端当事国都参加谈判
B.斡旋方或调停方都参加谈判
C.斡旋方或调停方都承担法律责任
D.争端当事国都只同斡旋方或调停方进行谈判
39.《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规定,该法庭对()有管辖权。
A.反和平罪
B.战争罪
C.反人道罪
D.种族灭绝罪
40.以下实体可以请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A.联合国大会
B.安理会
C.中国
D.欧洲联盟
三、案例分析题(共2道试题,共?20?分。)
41.尼加拉瓜的军事与准军事活动案
在1983年底和1984年初,美国派人在尼加拉瓜的布拉夫等港口布雷,并封锁了港口,范围包括尼加拉瓜的内水和领海。这种布雷活动严重威胁了尼加拉瓜的航行安全,并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其中包括第三国人员、船舶等损失
问题:美国的做法是否符合国际法?为什么?
42.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案
案情
纽伦堡审判是由欧洲国际军事法庭进行的。该法庭是按照1945年《关于控诉及惩处欧洲各轴心国家主要战犯协定》及其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而设立的。它由苏、美、英、法四国各指派一名法官组成。截止1945年底,加入上述规定的国家除苏、美、英、法外,还有澳大利亚、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丹麦、埃塞俄比亚、希腊、海地、洪都拉斯、印度、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巴拿马、巴拉圭、波兰、乌拉圭、委内瑞拉和南斯拉夫。这些国家就是法庭的原告。并且这些国家各指派了一名检察官,组成侦察和起诉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45年10月18日向法庭提起控诉的被告有六个组织和22名德国首要战犯。22名被告均被控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反人道罪。并参与制定和执行犯有这些罪的共同计划和阴谋。
判决
法庭依其宪章的规定确立了它对罪犯和罪行的管辖权。宪章第六条规定:“依本宪章第一条所称的协定,为审讯并惩罚欧洲轴心国家的首要战犯而设立的法庭对于为欧洲轴心国家的利益而犯有下列罪行之一者,不论其为个人或为组织的成员,均有审讯及惩罚之权;本法庭对于下列各行为,或其中任何一种行为,有管辖权。犯有此种行为者应负个人责任。
法庭自1945年11月20日开始审讯,共举行了403次公审庭,讯问了94名证人并收到了143名证人的书面证言。法庭还指派了若干委员听取有关各个组织的证据。听取辩护方的101名证人的证言,收到其他证人提供的1809份誓证书。收到了为各政治领导人提出的38000份誓证书,为党卫军提出的136230誓证书,为突击队提出的10000份誓证书,为保安勤务处提出的70000份誓证书,为参谋本部及国防军最高统帅部提出的3000份誓证书,为秘密警察队提出的2000份誓证书。还听取了22名证人为各个组织提供的证言。法庭的审讯活动于1946年8月31日结束,于9月作出判决,并于9月30日至10月1日宣布了判决书。判决书宣布:
①纳粹党的领导团是犯罪组织。因为它是以元首为首的国社党的正式组织,它的首要目的和活动是帮助纳粹党取得和保持对德国的控制。为此而使吞并的地区同化于德国,对犹太人的迫害,奴隶性劳动计划的实施和对战俘的虐待等。依宪章规定这些行为均属犯罪的
②秘密警队和保安勤务处是犯罪组织。因为它被用以迫害和消灭犹太人,在集中营实行残暴和杀人行为,管理在占领区实行不法行为,实行奴隶劳动计划,虐待和杀害战俘等。依宪章规定这些行为属犯罪行为
③党卫军是犯罪组织。因为它被用以进行迫害和消灭犹太人,在集中营里滥施暴行和杀害,在管理占领区中进行非法活动,实行奴隶性劳动计划,以及虐待和杀害战俘。宪章规定这种行为为犯罪行为
判决书中称:突击队、德国内阁、参谋本部和国防军最高统帅部不是犯罪组织。判决书宣布了以下被告人的罪行和处罚:戈林、赫斯、里宾特洛普凯特尔、卡登勃伦纳等13人有罪并处以绞刑。冯克莱德尔有罪并处以无期徒刑。判处舒拉赫和斯比尔有罪和20年徒刑。判处牛赖特有罪处以15年徒刑。判处杜尼兹有罪并处10年徒刑。
因为上述被告人或在第二次大战中犯有宪章规定的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或犯有这三种罪刑之一二种罪行。
判决书宣布沙赫特、巴本和弗立茨无罪并予以释放。
问题:
1.什么是战犯?战争犯罪属于什么性质?
2.为什么说纽伦堡军事法庭对德国战犯的审判发展了战争法?
3.纽伦堡法庭审判德国战犯的根据是什么?
4.1946年联合国大会确定了哪7项原则?
5.确立战争罪行的概念及意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