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统一考试 民法学(2)试题(试卷代号:22098)
考试时间:2024年7月
注意事项:
1.将你的学号、姓名及考点名称填写在试题和答题纸的规定栏内。考试结束后,把试题和答题纸放在桌上。试题和答题纸均不得带出考场。待监考人员收完试题和答题纸后方可离开考场。
2.仔细阅读题目的说明,并按题目要求答题。所有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上,写在试题上的答案无效。
3.用蓝、黑圆珠笔或钢笔(含签字笔)答题,使用铅笔答题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8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
1.下列选项中的表示属于要约的是()。
A.甲给乙发微信称愿以友情价将自己的电脑转让给乙,有意可于7日内交付
B.甲对乙说:"我正考虑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家具。"
C.甲公司在某媒体上发布招股说明书
D.甲在某媒体上做广告,以2000元价格出售一台电脑,广告中注明:"本广告所载商品售与最先支付现金的人。"
答案:D
2.自然人姓名权的内容不包括()。
A.姓名决定权 B.姓名使用权 C.姓名变更权 D.姓名转让权
答案:D
3.《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了结婚的消极条件为()禁止结婚。
A.亲戚 B.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C.血亲 D.亲人
答案:B
4.父母和子女有()遗产的权利。
A.相互处分 B.保留 C.相互继承 D.转让
答案:C
5.依据是否存在数人之间的意思联络(共同故意),数人侵权责任可以分为有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和()的数人侵权。
A.无意思联络 B.意思联络 C.双重意思联络 D.单独意思联络
答案:A
6.张三和李四二人共同砸坏王五的轿车,造成损失8万元。三人协商后约定,张三、李四各赔偿4万元。后李四没有给付赔偿金。此案应如何认定?()
A.三人的约定违反了《民法典》第178条"连带责任"之规定,因而无效。张三应当先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然后向李四求偿
B.约定责任不能改变法定责任,故张三、李四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C.为减少李四迟延履行的责任,张三应当先为李四无管理,然后李四向张三支付管理费用
D.王五分别向张三、李四主张4万元赔偿金
答案:D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 正确答案未选全或选错的,该小题不得分)
7.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产生的法律事实。下列属于债的发生原因的是()。
A.合同 B.侵权行为 C.无因管理 D.不当得利
答案:ABCD
8.甲违章闯红灯被交警抓获,甲用乙的名义接受了罚款处罚,后来交警部门将此情况通报给乙所在的单位,单位人员议论纷纷,指责乙的行为是素质不高的表现。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何种权利?( )
A.姓名权 B.荣誉权 C.隐私权 D.名誉权
答案:AD
9.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包括()、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原则共五项基本原则。
A.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原则 B.婚姻自由原则 C.一夫一妻原则 D.男女平等原则
答案:ABCD
10.转继承的特征包括()。
A.转继承是继承开始后因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继承制度
B.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并未实际取得遗产
C.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应继份额
D.被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
答案:ABC
11.我国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采用的是()的二元归责原则体系。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平等责任 D.绿色责任
答案:AB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2.不当得利
答案: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致使他人受有损失而取得的利益。
13.人格权
答案: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平等享有,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了维护主体独立人格,实现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所必须具备的固有性权利。
14.无效婚姻
答案:无效婚姻,是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婚姻,因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15.继承权
答案: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6.简述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民法典》继承编中的各项基本制度贯穿着以下五项基本原则:
(1)保护私人财产继承权原则(2分)
(2)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2分)
(3)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2分)
(4)养老育幼原则(2分)
(5)互谅互让原则(2分)
17.简述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答案:《民法典》规定了八种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
(1)赔偿损失(3分)
(2)停止侵害(1分)
(3)排除妨碍(1分)
(4)消除危险(1分)
(5)返还财产(1分)
(6)恢复原状(1分)
(7)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分)
(8)赔礼道歉(1分)
五、案例分析题(22分)
18.2021年12月9日,甲在其工作场所收到乙邮寄的快递包裹,包裹内是一件寿衣。快递面单上所载的收件人为甲,收件电话为甲的电话,收件地址为甲的工作地点,寄件人署名为乙。后甲与乙取得联系,乙称其为平台商家,甲要求乙提供下单人的信息,乙未予提供。甲认为乙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公序良俗,严重侵害了其私人生活安宁和人格权,故将乙诉至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
问题:法院能否支持甲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答案:对于甲要求乙赔礼道歉的诉请,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应予以支持;(5分)对于甲要求乙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请,因其并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因乙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故不应予以支持。(5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案中被告乙向原告甲邮寄包裹,快递面单上载有甲的姓名、电话、工作地点等个人私密信息,乙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获取原告上述个人信息的方式及其正当性,(6分)且其邮寄的物品本身具有特殊含义,易让人产生消极的联想,给甲造成了一定困扰,故其向甲邮寄寿衣的行为侵害了甲的私人生活安宁。(6分)**
2026-03-17
浏览量: 1